各职业技能社会评价机构(盟外机构新增站点):
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盟职业技能社评机构(盟外机构新增站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积极推动全盟技能人才等级认定高质量发展,近期,我中心将组织人员对盟内社评机构及盟外新增站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2022年前已批准备案评价机构建设及2022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重点查看机构人员、收费公示、场地、设施设备、考评员、内部督导员、题库、考试组织机构、认定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基础台账等相关内容。
二、2022年前已批准备案评价机构(新增站点)按照以上内容于2023年3月8日完成自查并上报,报告要包括2022年认定工作开展详细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2023年工作安排。
三、对盟外新增站点进行验收。主要查看机构营业执照、财务管理、自治区备案文件、考评员、督导员、题库、办公场所、认定场地(租赁要有协议)等相关内容,经验收合格签订协议,达不到要求将不予增设站点。
四、盟外新增站点于2023年 3月10日前上报2023年在我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重点是高技能人才认定)工作计划,明确完成认定时间,经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开展工作。
五、对2023年新备案机构开展政策宣传和有关业务指导。
六、各职业技能社会评价机构(盟外机构新增站点)要严格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文件开展职业技能评价,不得违规违法开展工作。
此函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3年2月27日